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简介与办理须知
首先,感谢各高校多年来对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代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顺利完成2012年毕业生就业代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为各高校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现将就业代理服务的具体内容、流程及办理程序做以简要介绍,希望各高校继续配合我们做好今年的就业代理服务工作。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简介
为适应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广大毕业生择业期间的后顾之忧,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就业代理服务内容包括:毕业生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和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同时依据学生的意愿可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定职等手续,就业代理期限与择业期相同为三年。
具体办理程序:首先,请各高校到中心领取《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代理协议书)此协议一式二份,中心与毕业生各留存一份(请务必交给学生一份)。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学校统一组织自愿报名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签署就业代理协议书。学生本人须按表格内容认真逐项填写完整并签字后交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然后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至中心,经中心相关部门审核、收费、盖章后此协议方能生效。最后,将已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这部分学生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报到证。需特别强调:毕业生与我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后,必须妥善保管好就业代理协议书。此协议为就业代理期间,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及证明的唯一凭证。
二、接收毕业生档案
为了顺利做好毕业生的档案交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希望各高校在整理已签订就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时,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档案名单请用Excel表格按毕业生的专业顺序录入,要求录入:档案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出生日期、联系电话、是否落户口这几项基本信息,如有可能请录入:生源所在地、身份证号、学历层次等详细信息。
2、前来移交档案时,请出示档案的书面名单(一式两份,学校和中心各留存一份)以及电子版名单,请将毕业生档案按名单序号依次排放,希望各高校将毕业生档案一次性转交至中心,以便于统一整理。
注意:有重名的学生,请务必将身份证号录入
三、办理落户手续
各高校报送的就业代理汇总名单(附电子版)要和转交档案的名单顺序相同,如需落户的毕业生须在表格上单列一项特殊注明,便于核对。办理落户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将材料收集齐全,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希望各高校在收集和整理户籍材料时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另:为保证学生在毕业高峰期,顺利快速落户,各高校请将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户口材料按下述须知装订完毕后,集中统一交至中心办理)
办理落户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
1、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明常用联系方式);
5、驻长春市内高校迁移: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同时须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解锁手续;
6、驻长春市外高校迁移:须提供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派出所);
7、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
8、落户所需时间:30个工作日(6-9月份集中落户高峰期为90个工作日)
9、按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要求,以上所需各项材料信息需保持一致,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受理。
户籍办理详解及注意事项:
一、 以下情况户籍不予以接收
1.驻长春市内各高校,未在原户口所在派出所解锁的,中心不予以接收;
2.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未迁移到学校的,此类户籍中心不予以接收;
3.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上信息不一致的,中心不予以接收;
二、 相关户籍证明问题
1. 毕业生户口落入我中心集体户口后,如需打印户口,请持身份证到深圳街派出所(地址电话附后);
2.如需办理身份证、保险、结婚、生育、护照、无犯罪等相关户籍证明,请持身份证到深圳街派出所;
三、户口的迁出
1.迁往生源地
持《报到证》、《就业代理协议》和《身份证》到中心换发报到证后,到深圳街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2.迁往工作单位
持《报到证》、《就业代理协议》、《身份证》及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到中心换发报到证后,到深圳街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京、津、沪等特殊城市请具体咨询后再办理)
3.升学
持《就业代理协议》、《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中心办理;
4.其它
迁往新买房处、迁往亲友家、结婚迁移请直接咨询深圳街派出所,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户籍手续和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地址
1.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位于浦东路816号
2.深圳街派出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4-4号
*深圳街派出所具体路线:出省就业中心大门左转见路口后右转,位于中国银行旁边,步行约5分钟。电话:13756541567
温馨提示:与我中心就业代理的毕业生(特别是要求落户的毕业生),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65411912@qq.com(注明毕业学校,毕业年份,姓名,专业),如档案从中心迁出,户籍及党组织关系须一并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