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聘本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岗位条件及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30人,其中男20人、女10人。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信公正;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四)热衷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无私奉献精神。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时间:2024年6月1日零时——6月7日24时。
2.联系人:人事处杨老师,电话:86908045,矫老师,电话:86908043;
3.凡有意应聘者,请根据附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填写系统求职简历,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生干部及党员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由各教学单位对报名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期间成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OA系统公布。
四、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组织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本学院毕业生面试工作,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施暂行办法》(吉工师字〔2023〕75号)文件要求执行。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面试考官
招聘面试考官设5-7人,主考官由招聘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在学院抽签产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考察。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六、结果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报党委常委会通过后,在OA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一)聘期。聘期一年,到期解聘。
(二)待遇。工资3100元/月,缴纳五险。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