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9名,现将招聘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6日。
二、岗位条件
(一)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3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数学、统计学、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类、统计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及以上基础教育经历或博士研究生优先。
(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四)新闻与出版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五)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服装方向)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服装方向)专业;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六)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车辆工程、动力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及以上企业经历者或博士研究生优先。
(七)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焊接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并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机械类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焊工工作经历或获得过相关技能竞赛奖项者或博士研究生优先;
4.具有焊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术等级。
三、报名方式
1.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0日下午三点。
2.联系人:李老师,矫老师
3.咨询电话:13504410091,15662248016
4.凡有意应聘者,请根据附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填写系统求职简历,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发放的三方协议;
(2)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3)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在职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资格及能力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间由人事处通知。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含试讲)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以此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