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通知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浏览: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具有深造意愿、具备跨学科研究潜力的优秀学生,旨在全面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2026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考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查询。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4.考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原则上仅可报考我校一所院校,即报考院校需保持唯一性。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考生登录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相关报名附件,完成填写后于2026年6月12日12时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lenudexsx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

(一)《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

(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汇填单》

(四)未就业承诺书

★请仔细阅读以下具体操作说明:

1.报名申请表(附件1):提交本人签字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命名为“附件1+姓名+第一报考专业”,文件所填内容需与信息汇总表(附件2)中信息完全一致。

2.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交EXCEL格式文档,文件命名为“附件2+姓名+第一报考专业”。

3.报名材料汇填单(附件3):提交PDF格式扫描件与WORD格式文档各一份,文件命名为“附件3+姓名+第一报考专业”。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按照格式要求粘贴至附件3对应位置,请考生务必保证材料照片及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辨。

4.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提交PDF格式文档,文件命名为“附件4+姓名+未就业承诺书”。

请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所有电子版材料放置于以“姓名+第一报考专业”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五、资格审查

未按要求提交、存在材料缺失情形的报名申请不予审核,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核于6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由各招生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具体面试平台与面试顺序由各学院确定。

(三)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职业生涯规划相关内容。面试考核总时长为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考生自述环节6分钟,提问环节4分钟。

(四)考试组织与成绩

考试工作由各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每场次设置考评人员3-5人。考核工作完成后,对各位评委的评分计算平均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不保留小数,经汇总、复核后形成正式录取成绩单。各招生专业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原则

学校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尚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面考核成绩为录取的核心依据。针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直至各专业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所载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八、入校管理

(一)新生需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须说明原因,并于开学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二)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两年,属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体系,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三)学生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学校将依据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相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需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需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九、附则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入学后未取得前置学士学位的考生,学校不予注册学籍。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690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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